各市、县(区)水利(水务、水保)局,厅直有关单位:
汛期将至,为深入推动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排查治理各类质量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各类在建设水利工程度汛安全 ,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查找质量安全管理漏洞,摸清问题底数;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切实消除影响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提高水利行业全员质量安全意识,全面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二、排查范围
所有在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加固)的水利工程,以重大水利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五河及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堤防加固工程、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等民生水利项目为重点。
三、排查内容
(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情况。主要排查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情况,质量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及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现场管理人员数量和资格是否满足要求,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及工程度汛方案等的制定情况。
(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程序执行情况。主要排查参建各方质量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情况,设计变更是否履行程序,是否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条文施工,工程关键部位和环节是否实行旁站监理,监理、施工单位是否按有关规定对原材料、中间产品进行自(平)检,检测项目、数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检测结果是否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等。
(三)水利工程实体质量。主要排查工程实体质量是否存在隐患,历次检查发现的质量隐患是否及时消除等。对施工质量存在质疑的工程项目,省水利厅将开展专项稽察及质量“飞检”,自带检测单位对工程关键部位及怀疑存在质量问题的部位进行现场抽检,进一步查明质量状况。
(四)各参建单位保证安全生产措施的编制及落实情况。项目法人是否对建设管理范围内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与监控,是否按规定编制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方案并及时备案。排查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排查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审批并执行到位等情况。重点检查工程是否采取了必要措施确保工程度汛安全。
四、排查任务分工
(一)自查:
(1)省、市级直属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由各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开展自查。
(2)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的水利建设工程项目自查,项目自查必须全覆盖。
(二)抽查:
(1)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抽查比例不少于15%。
(2)省水利厅将组织六个检查组进行重点抽查(具体任务分工见附表),抽查时间为3月5日~9日,上饶市、吉安市、赣州市、九江市、抚州市、宜春市抽查比例不少于3~4个县(市、区),南昌市、景德镇市、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抽查比例不少于2~3个县(市、区),具体抽查项目由各检查组确定。
本次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由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在建水利工程进行自查,省、市抽查工作同步进行,在3月15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明确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有关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和引导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将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与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相结合,务求实效。
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3月15日之前,统一将本地自查(抽查)情况报省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
(三)限期整改,确保到位。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逐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隐患整改完成后,相关责任人要到现场进行逐条对照复查,建立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治工作档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联 系 人:管际明 尹康
电 话:0791-88825453
附表:1. 省级抽查任务分工表
2.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隐患大排查检查表
3.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隐患大排查统计表
4.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表
5.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大排查统计表
江西省水利厅
2018年3月3日
附表1
省级抽查任务分工表
检查组 |
责任单位 |
抽查市区市 |
第1组 |
厅建管(安监)处 |
上饶市、鹰潭市 |
第2组 |
厅农水利处 |
吉安市、新余市 |
第3组 |
省河湖局 |
南昌市、抚州市 |
第4组 |
省水利质监局 |
宜春市、萍乡市 |
第5组 |
厅稽察中心 |
九江市、景德镇市 |
第6组 |
省水电局 |
赣州市 |
附表2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隐患大排查检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类别 |
排查内容 |
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
|
一 |
建设管理 |
1 |
是否设置专职现场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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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人员是否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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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量责任制是否建立和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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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计变更是否履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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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质量检查(检测)制度是否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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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否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条文 |
|
||
二 |
设计工作 |
1 |
设计单位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
|
2 |
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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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计变更是否及时配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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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设计供图、参加重要隐蔽部位验收等设计服务是否及时 |
|
||
5 |
是否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情况 |
|
||
三
|
施工单位
|
1 |
是否存在资质借用行为 |
|
2 |
是否有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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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是否有专项施工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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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按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派驻主要管理人员 |
|
||
5 |
现场施工日志是否齐全,施工原始记录是否真实,归档文件资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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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工程度汛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 |
|
||
7 |
原材料、中间产品是否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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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开展施工质量通病防治工作 |
|
||
9 |
是否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条文施工 |
|
||
10 |
是否发生过质量事故 |
|
||
四 |
监理控制 |
1 |
单位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
|
2 |
人员数量及资格是否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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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按要求编制了监理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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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按合同或监理规划的要求,对工程关键部位、重要隐蔽工程进行旁站验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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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按规定实施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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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是否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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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其他 |
|
存在的其他质量隐患 (本栏可追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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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隐患大排查统计表
单位盖章:
县(市、区) |
质量隐患排查情况 |
整改情况 |
||||
排查工程 数量(个) |
查出质量 隐患(处) |
存在质量隐患 工程数量(个) |
已整改 (处) |
正在整改 (处) |
列入整 改计划(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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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本表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计填写,上报省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
附表4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类别 |
排查内容 |
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
|
一 |
建设管理 |
1 |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及相关措施落实情况 |
|
2 |
建设项目管理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情况 |
|
||
3 |
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检查和对事故隐患整改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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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有关拆除和爆破项目的发包情况以及与此相关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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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建设期施工度汛方案、措施,以及防洪预案、防汛责任制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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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设计工作 |
1 |
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环节以及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的情况 |
|
2 |
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水利工程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的情况 |
|
||
3 |
设计交底涉及安全生产情况 |
|
||
三
|
施工单位
|
1 |
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及实施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与实施情况 |
|
2 |
施工现场易发生滑坡、坍塌、坠落等危险部位的围挡防护情况及其他实体防护情况 |
|
||
3 |
施工管理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情况 |
|
||
4 |
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的提供及使用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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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
|
||
6 |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辩识管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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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吊装、临时用电、文明施工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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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监理控制 |
1 |
监理规划和细则中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内容及落实情况,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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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情况 |
|
||
3 |
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 |
|
||
4 |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危险性较大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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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向施工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事故隐患情况以及对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
|
||
6 |
严格执行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场检验、验收制度及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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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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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统计表
单位盖章:
县(市、区) |
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
整改情况 |
||||
排查工程数量 (个) |
查出安全隐患(处) |
存在安全隐患工程数量(个) |
已整改 (处) |
正在整改 (处) |
列入整 改计划(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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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计填写,上报省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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